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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7-04-14
天津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已出来,请同学们查看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时间安排、教师资格证面试报考条件、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内容、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科目、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违规处理、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成绩查询、合格证明、认定、注意事项等等。

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要求,现将2017年上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20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4月18—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4月23日;

  考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17年上半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户籍在天津市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户口本)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档案关系在天津市的非津籍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档案证明(见附件一)。

  3.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二)。

  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面试报名确认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特别提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考生须到其笔试报名所选择的考区。

  (三)网上缴费。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

  (四)准考证打印。2017年5月15日—21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三)。

  四、面试内容

  (一) 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四)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五)执行。

  五、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和美术。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请携带附件五规定的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6月20日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八、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九、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天津市工作且本人人事档案在本市存档机构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16年下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上半年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一:档案证明(范本)

  附件二:学籍证明(范本)

  附件三: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地点

  附件四: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附件五: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4月12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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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档案托管仅限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机构,如各大中专院校、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国有大型企业等机构。

  附件二 

图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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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科目一、二均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具备所教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4.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道德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二)心理素质

1. 积极、开朗,有自信心

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

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

2. 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

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

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

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

(三)仪表仪态

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3.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学内容要求。

(四)言语表达

1.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

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

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2.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

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五)思维品质

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

3.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六)教学设计

1.了解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准确把握所教教学内容、了解拟任教课程在拟任教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2.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目标,确定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教学设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能根据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科学设计教学组织形式、合理选择符合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七)教学实施

1.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

2.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内容。

3.能够适当地运用板书,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4.能够较好地控制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地安排教与学的时间,运用职业教育教学方法,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八)教学评价

1. 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注重对学生进行评价

2. 能客观评价自己的教学效果

四、测试方法、程序

(一)基本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专业概述、答辩等方式进行。

(二)程序

考生按照面试有关规定,以半天为一个时间单位到面试考点报到、参加考试。

1.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专业大类,按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指定的教材,选取一本作为试讲教材, 考试当天自行准备并带入考点。

2.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3.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大类,由工作人员指定考生携带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4.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制作PPT,试讲时要有板书。

5.备课时间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示,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6.考生进行专业概述5分钟(含考官追问)。

7.考生进行10分钟讲课,要求有板书。

8.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

9.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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