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0年我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8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山西能源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
2.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1)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或国(境)外重点院校。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或技能要求;
6.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为中共预备党员;专职组织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
7.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招聘
具体招聘事项见学院官网博士招聘公告
(二)硕士研究生报名及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9月4日。
(2)报名方式: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rsczpjs@163.com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所需资料:
(1)《山西能源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字(见附表2)扫描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硕士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研究生成绩单等)。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扫描件。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出具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证明扫描件。
(7)2018、2019年毕业的须提供档案保管证明。
3.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查,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还将组织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取得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审核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院网站或电话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和参加考核人员的名单。
4.考核内容和方法
学院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5人及以上专家组通过网络或现场组织实施考核。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直接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试讲试教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5.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
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学院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能源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吕老师
咨询电话:0351-2167648 13935197992
监督电话:0351-216763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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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学院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