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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泗阳县第五批招聘高中教师30人公告

来源:泗阳县人民政府     2020-08-13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

  3.高中在职教师中,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教师,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教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聘用后志愿在泗阳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社会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度或2019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9)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与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19日—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泗阳县教育局409室(泗阳县北京中路10号),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告知。

  考生报名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社会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书面承诺)、职称证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或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本县在职教师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本次招聘中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研究生最迟可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演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排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对象。

  4.公开选岗。根据拟招聘对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成绩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组织体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网上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选岗、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且未选岗的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放弃人员选定的岗位。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8.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前凭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应届生)等原件到泗阳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对提供材料不全、逾期未报到或档案未转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存在纠纷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以及招聘学校等单位为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泗阳县教育局:0527—80833037、0527—80833038。

  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0833018。

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