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53名,其中东北师范大学东安实验学校招聘16人,南关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37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在合同期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服务期未满的现任“特岗教师”;
7.已通过公开招聘被长春南关区中小学校聘用,尚在聘期内的,及曾经从长春南关区中小学校辞职的编制外合同制教师;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
(一)东北师范大学东安实验学校聘用的教师与聘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
(二)其他聘用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科实际需求统一调配使用。并与南关区政府招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
(三)东北师范大学东安实验学校聘用的教师参照长春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聘用的教师每月工资为3200元,政府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至7月29日下午16:0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填写《2020年长春市南关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转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报考代码+姓名+招聘岗位.pdf”;
2.填写《2020年长春市南关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一览表》(附件3),文件命名格式:“报考代码+姓名+招聘岗位.xlsx”;
3.考生将填写后的附件2、附件3发送到ngrc_8307@163.com邮箱(不可重复发送),没有按照格式报送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4.受疫情影响,《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理论》。
2.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3.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携带学校出具的《就业生推荐表》,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讲课课题选定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时间10分钟;
2.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的考察。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培训上岗。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二)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服务咨询电话:南关区人社局0431-85218955
南关区教育局0431-88958634
此公告未尽事宜将发布《补充公告》,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