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省级或以上首席技师、省级或以上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省级或以上技术能手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鲁南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审核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8月5日9:00—8月9日24: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鲁南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学院招聘报名指定邮箱。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电邮个人资料后,电话联系学院确认报名成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其他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资格条件证明(如:省级或以上突出贡献的技师、省级或以上技术能手、市级或以上首席技师等荣誉证书或各类获奖证书等)等材料的扫描件;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3.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4.本人签名的《鲁南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
学院地址:临沂市滨河西路与罗程路交汇处
报名咨询:鲁南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办公楼338室)
联系电话:0539-8977768
0539-6376021
报名邮箱:lnjsxyzzb@163.com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
(二)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准考证及考试的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鲁南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lnjsxy.cn)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授课能力等,试讲时间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70%、试讲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试讲成绩以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鲁南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鲁南技师学院组成考察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学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上报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高技能人才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鲁南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lnjsxy.cn)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鲁南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鲁南技师学院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