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4个专业技术岗位,24名教师。(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和范围
此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招聘2019、2020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具体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可“先上岗、再考证”,但须在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否则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8)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9)辽宁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因受疫情和延期开学影响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承诺在区教育局安排下限期完成(大连农村学校指长海、瓦房店、庄河所属的农村学校);
(10)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注:免费师范生只招聘生源地为大连市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dl.gov.cn)、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government-open)、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lsdjyw.lnnu.edu.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6月13日—14日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与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考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按顺序插入一个Word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 如“幼儿园教师1张三” ),上传至邮箱zszpyey@163.com。
①《2020年大连市中山区自主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4,网上下载A4纸打印、本人手工完整填写);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研究生报名时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原件;2020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的,需填写《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5);
③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
④农村学校实习、工作经历证明;
⑤其他获奖情况原件。
资格初审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并于6月16日-17日进行模拟测试。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综合评价
6月18日8:00在小艺帮APP平台上发布综合评价要求。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要求录制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于8:15前上传,其中准备3分钟,录制3分钟。视频录制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和附件7 。
由面试评选考官根据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及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如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综合评价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评审试讲视频方式进行。6月20日8:00在小艺帮APP平台上发布试讲内容与要求,综合评价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要求进行备课与试讲视频的录制,其中备课25分钟,试讲不超过8分钟,于9:00前上传。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按从高分到低分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进行公示。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签订就业协议。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要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当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中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服务期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严格执行试用期管理,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八、政策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11-82318103
举报投诉电话:0411-82318083
九、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在聘用后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准备具有拍摄功能的手机,提前确定好拍摄人员,并熟悉拍摄及上传视频流程。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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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区教育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