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燕山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10个单位14个岗位,燕山活动中心所属1个单位3个岗位,共计17个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年龄条件。年龄35岁以下指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指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三)学历及其他条件。(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2)非北京生源要求全日制统招(不含定向、委培)硕士及以上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京落户的引进条件;非京籍留学人员报考要求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京落户的引进条件。(3)应聘人员应符合岗位条件中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可报考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报考中小学岗位的,持有高一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学科和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研中心教师岗位应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少年宫岗位应具有相应学科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 燕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A座1层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燕山办事处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
2.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也需提供),且须提供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流程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后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生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即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
2.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业务考核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业务考核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业务考核环节,未到达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业务考核。
笔试成绩及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之内,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导航-区政府派出机构-燕山办事处-业务动态(http://www.bjfsh.gov.cn/zwgk/qmzqb/)上公示。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分为备课、说课和答辩三个环节。评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备课: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指定说课教材,接受试讲人员按序提前30分钟抽取课题,并在独立的准备室内准备,提交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学科特色。
说课: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教材和学生特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讲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答辩:专业考核工作小组针对所讲课程提出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答辩时间为5-10分钟。
业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以业务考核成绩确定名册。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顺延递补。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http://www.bjfsh.gov.cn/zwgk/)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六、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⑵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
⑶非京生源毕业生及非京籍留学归国人员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者;
⑷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⑸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⑹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⑺截止到办理入职手续时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⑻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⑽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核提交的简历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10)8133363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电子邮箱:renshike47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