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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917人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9-06-26
2019年6月24日至7月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人事、财会、医务等教辅人员公告,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二)招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事、财会、医务等教辅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2、附件3)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19年度就业派遣。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6、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7、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单位制定的规定执行。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3)

面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高校的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19年度就业派遣。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硕士研究生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7、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9、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单位制定的规定执行。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人员(招聘岗位见附件2)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档案在京;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经历,并参加毕业派遣。

3、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它岗位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资质。

4、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系列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未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197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市级骨干、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年龄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单位制定的规定执行。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24日至7月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核

1、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28日、7月1日至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地点:招聘单位现场受理报名申请。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和确认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7月5日上午9:00—11:30到招聘单位进行“笔试确认”,同时发放准考证。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所需材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019年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教师资格证; 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由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教师资格证书;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3)其他人员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档案在京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非全日制后取学历需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四、考试安排

(一)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基本能力笔试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

2、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6日(周六)上午,考试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公示成绩

2019年7月1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公示成绩及排名。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4、划定入围人选

按照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和入围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二)考核面试

招聘单位2019年7月17日前完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修养、职业素养、心理素质评估、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笔试和面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报考者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规定

(一)应聘者通过与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单位进行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招聘单位沟通。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和报名地点详见附件

教委咨询电话:85851157、858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