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吸引教育人才,加大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和人才资源储备,为我区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仁和区拟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1名,此公告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发布。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仁和区2018年需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教师21名。
招聘专业及岗位数量:
大河中学高中:语文2人、数学1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1人;
大河中学初中: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地理1人;
四川思源实验学校: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东风小学:音乐1人、英语1人。
(一)招聘范围:2018年高校应届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二)报考条件:
1.本科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 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2 月 25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7.除上述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的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获得校级及以上一、二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2)获得校三好、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表彰1次以上;
(3)大学期间担任学院及以上学生干部;
(4)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艺、体育竞赛获校级一、二等奖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2 月25日——2018年3月10日。信函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2.报名方式及材料准备
报名采取信函邮寄方式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赴上述高校组织现场招聘,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考生需提供的材料:(1)《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在校期间全部课程目录及成绩或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复印件);(4)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复印件;⑸个人自荐材料。请应聘者将以上要求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信函报名:所需资料和现场报名资料一致,请考生将材料和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寄: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师培股收,邮编:61706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信函邮寄方式报名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看应聘自荐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通知参加面试考核。考核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三)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查内容主要为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特长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攀枝花市仁和区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 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仁和区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仁和区。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812—2900790(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
咨询电话:0812-3895020、3895021(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师培股,联系人:杨成孝 13882353803 、 吴世飞 13547630577)、0812—2910192(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七、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18年2月11日
附件.2、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 |
附件.1、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