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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关于2020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相关职能部门把关,我校对今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了审核,拟认定35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实事求是向以下部门反映: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0791-86765182,景德镇陶瓷大学人事处8499340。
人事处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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