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明委办发〔2019〕35号)和《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21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实验小学10名,三明一中10名,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1名。
二、选聘对象
公办学校在编在职中小学优秀教师。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 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10.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分别不超过45周岁、50周岁。省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8.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选聘:(1)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的人员;(2)在试用(见习)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3)根据有关规定或录用(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期限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7)与拟调入单位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要求的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8)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适宜调配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8月16日-8月2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在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沪明新村25号 )。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有关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认真填写《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应聘人员报考时应提供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选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说课和回答问题。说课、回答问题主要考核选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说课内容以学科教材为依据,由本学科面试1号对象抽取说课内容和答辩内容。参加面试的对象按抽签序号逐个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10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能确定为选聘对象。
2.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8月25日(星期日)。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应达到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比例不足的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者的总成绩按说课和回答问题60:40的比例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按照说课、回答问题环节分别由评委打分,每个环节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后2日内通过三明市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能确定为选聘对象。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前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和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结果公布后,三明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应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表、协审表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公示和调动
1.拟聘人选确定后在三明市教育信息网站、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2.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选聘人员因调出地有关部门不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时间规定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8-8222954)。
五、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98-8231209。